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的,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1.5%缴纳。
查看更多+各服务机构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住院类费用时,不再报送工伤证、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和《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等材料。
查看更多+参保单位线上可通过重庆市政务服务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渠道自助打印本单位的单位参保证明;线下可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申请打印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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