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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政策知识知多少?15个问答为你解析!

日期:2023-07-21


小善在后台收到很多HR小伙伴关于工伤保险的提问,为了让大家更好掌握和吸收,增强用工社保意识,小善特此准备了工伤保险政策知识问答整理!

1.计算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时所用本人工资,不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由谁支付?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  )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丧葬补助金为(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由(  )和(  )支付。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下列哪一项情形属于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  )的20倍。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8.用人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限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9.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

10.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的滞纳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由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下列哪种费用?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在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1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1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个月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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