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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offer又取消,这样的公司需赔偿1至3个月工资!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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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经过几轮面试,终于敲定了一名候选人,我给对方发了offer,薪酬、工作内容都谈好了,候选人也体检完下周准备入职,没想到公司临时取消录用,太气人了!我该怎么和候选人交代……

有没有搞错,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录而不用很可耻,如果员工铁了心和你们较劲,公司是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一定赔偿的。



01

案例回顾


甲公司与陆某经面试后,2018年7月16日,甲公司通过微信向陆某发出《录用意向书》,拟录用陆某担任资深工程师,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9000元,到岗时间为8月15日。陆某表示同意,遂将该意向书打印并签字后拍照发回给甲公司。


随后,陆某在原单位辞职并交接工作,准备赴甲公司上班。8月14日,陆某从原单位离职,问甲公司“明天去哪里报到”时,甲公司回复不予录用陆某。


陆某诉至法院,主张甲公司赔偿其损失57000元。法院最终判决甲公司向陆某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案号:

上海嘉定法院(2018)沪0114民初16222号



02

录而不用,企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企业先是对求职者发放录用通知书,求职者在做了一系列准备之后,该企业又反悔“录而不用”,企业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该企业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应当依法向求职者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一,企业应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甲公司发出的《录用意向书》,其性质是向陆某发出邀约,希望与其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先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甲公司对陆某“录而不用”,违反先合同义务,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合同法》第42条第3项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也作了与前述法律类似的规定。


第二,赔偿数额的确定。


一般而言,缔约过失赔偿标准以公平为原则,由法院根据拟录用者的工资标准、试用期限、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体检费等经济损失进行酌定。在司法实践中,有按照试用期间工资总和酌定的,也有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酌定的,还有按照拟录用者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进行酌定的。



03

发offer的正确打开方式


既然撤销offer有很多法律风险,我们该如何处理offer的发放工作,能够最大程度不惹事,摊上事也不怕事呢?

一个总的原则:事前预防,协商为首。


基于此,发放offer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offer增加生效条款

为了增加企业自主权,offer可以增加生效要则。


如员工须通过背景调查,简历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若员工未能如实反映个人情况,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录用,并不承担任何损失。


Offer应明确应聘者承诺的期限。企业在制作Offer时,需要将应聘者回应确认的期限列明。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有效做好应聘人员的管理,如果拟录用的人员不能按期确认,可以留出重新选人的时间;二是有效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只要拟录用者不能按期确认,公司取消此职位或另换新人并无法律风险。


二、offer明确具体待遇前置条件

Offer在员工入职后依旧能对劳动合同产生补充作用,如offer中约定了年终奖,则员工可以以此主张年终奖。


用人单位可以在offer中明确具体待遇的前置条件,如明确“基于公司现有的经营状况、薪酬福利条件和你所任的岗位,公司提供下列聘用条件……”。


三、审慎背调,避免侵犯隐私

在做背景调查前,用人单位有必要先获得候选人对背景调查的授权,避免落下侵犯个人隐私的隐患。


在劳资双方关系建立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HR主要针对员工身份、学历、身体状况、劳动关系状态、竞业限制义务、资质等六个方面进行审查;对于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还 要对其的违法犯罪、商业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调查。


// 背景调查审核表 //


背景调查内容 背景调查途径
身份验证 全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
学历验证 学信网
工作履历验证 阅档、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第三方机构
专业资格验证 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劳动关系状态查询 阅档、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第三方机构
员工健康状况 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
竞业限制查询 原单位求证、第三方机构
违法犯罪记录、劳动争议 无讼网、裁判文书网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商业利益冲突查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官方注册信息查询

四、变更岗位计划及时与候选人沟通

因为公司自身原因要撤销offer,HR们辛苦点,积极和候选人沟通,一则尽可能获取谅解,二则适度降低公司赔偿责任。



[END]

来源:本文综合中国劳动保障报谢炳城、劳动法学堂、每天学点HR、51社保编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仅作分享用途。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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